各部门、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,确保学校各类信息资产安全稳定运行,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《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吉工师字〔2022〕70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就全校范围内网络信息资产进行年审备案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备案对象
各部门、单位建设、管理或运维的信息系统、网站、教学资源平台、公共服务平台,以及各类信息发布终端等信息资产(含云平台)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网络安全责任落实
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或网络安全管理员发生变更的、部门名称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签订《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》备案。
2.信息资产备案
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运行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清查本部门运行的网站、信息系统、信息发布终端等信息资产,关停无人使用的僵尸系统,并填写《信息系统备案表》、《二级网站备案表》及《信息发布终端备案表》。对未在网信办备案的信息系统、网站、信息发布终端将予以关停。
3.材料报送。请各部门、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盖章签字,于2023年3月7日16点前报送至信息中心(凯旋校区第一实验楼504室),电子版打包以“信息资产备案+单位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37390914@qq.com。联系人:王老师,电话:86908182。
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
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