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名称 | 信息资产备案 | 服务对象 | 部门 |
业务归属 | 平台建设部 | 咨询电话 | 86908185 |
办理方式 | 线上、线下(凯旋校区第一实验楼507室) | ||
办理时限 | 随时受理 | ||
服务介绍 |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,确保学校各类信息资产安全稳定运行,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《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吉工师字〔2022〕70号)等有关规定,各部门、单位建设、管理或运维的信息系统、网站、教学资源平台、公共服务平台,以及各类信息发布终端等信息资产(含云平台)应进行年审备案。 | ||
条件要求 |
1.网络安全责任落实
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或网络安全管理员发生变更的、部门名称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签订《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》备案。
2.信息资产备案
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运行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单位应及时清查本部门运行的网站、信息系统、信息发布终端等信息资产,关停无人使用的僵尸系统,并填写《信息系统备案表》、《二级网站备案表》及《信息发布终端备案表》。对未在网信办备案的信息系统、网站、信息发布终端将予以关停。
附件【《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》.pdf】
附件【《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信息系统备案表》.xlsx】